般若燈論釋

般若燈論釋

 

大唐中印度三藏波頗蜜多羅譯

 

大正藏經第30No.1566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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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法輪顯示一切諸法本性。寂靜不生不滅。會於真如同於法性

般若燈論釋 [摘錄]

大唐中印度三藏波頗蜜多羅譯

斷諸分別 滅一切戲論

能拔除有根 巧說真實法

於非言語境 善安立文字

破惡慧妄心 是故稽首禮

釋曰。如是等偈。其義云何。我師聖者。如自所證。於深般若波羅蜜中。審驗真理。開顯實義。為斷諸惡邪慧網故。彼惡見者。雖修梵行。以迷惑故。皆成不善。今欲令彼悟解正道。依淨阿含。作此中論。宣通佛語。論所為者。其相云何。謂婆伽婆見彼無明眾生。世間起滅斷常一異來去等諸戲論網稠林所壞。起第一悲。發勇猛慧。於無量億百千俱胝那由他劫。為利益他。捐捨身命。無厭倦心。能擔無量福慧聚擔。鑽般若境界海。斷一切戲論網。非他緣無分別。得一切法真實甘露。於彼趣壽分齊。性處時等。攝受利益。不共一切聲聞緣覺。及諸外道唯為進趣第一乘者。依彼世諦。第一義諦。施設不起等諸名字句。此緣起實說中最勝。我阿闍亦於不起等文句。開示如來如實道理。得如實解。生極勇猛。如所通達。讚歎婆伽婆。故造此論。又悲水適心。驗已所解。令彼世間同已得解故出此言。如偈曰。

不滅亦不起 不斷亦不常

非一非種種 不來亦不去

緣起戲論息 說者善滅故

禮彼婆伽婆 諸說中最上

 

摘錄自[大正藏經第30No.1566 般若燈論釋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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